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103个农药产品、31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药政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015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将进一步促进农药出口贸易
在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和种植业管理司的统筹领导下,在经过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多年不懈努力推动,在有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3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决定自2020年3月20日起调整农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税率。 本次调整涉及农药进出口商品编码(10位码)214个,其中原药类192个、制剂类22个;涉及监管的农药原药370个,按13%征税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2020年第1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144个农药产品、83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2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药政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015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做好农药进出口通知单无纸化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相关农药生产和进出口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促进农药进出口贸易,缓解企业压力,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会同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积极努力并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决定自3月9日起对农药进出口通知单实行无纸化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3月9日起,农药进出口通知单实行无纸化申请。 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