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农(农药)〔2020〕37号 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和《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有关规定,为了规范特色小宗作物的临时用药措施、促进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确保膳食风险可控,我司在组织广泛调研、专家论证、残留验证试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开展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及风险评估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农药检(环境)函〔2020〕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及风险评估工作,提高农药登记试验数据和风险评估结论的可靠性,我所定于5-11月份组织开展相关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一)农业农村部批准的试验范围为生态毒理A类或环境归趋A类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二)其他具有农药生态毒理或环境归趋试验,以及环境风险评估能力的机构。 二、能力验证内容 本次能力